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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解答!

发布时间:2024-12-20点击:0

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:

提取条件:

已偿还本大同住房公积金贷款(含公益附加费贷款)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支取。

提款金额通常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,账户余额不能为0。

若账户余额大于当月应付贷款本金和利息,则全额提取;否则,账户中的实际金额提取。

申请材料:

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。

《房产证》或《商品房购房合同》原件。

配偶或共有配偶的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(如适用)。

委托他人办理的,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。

提取过程:

员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单位核实后,开具《大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员工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或办公室)审核批准。

经批准后,大同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支付手续,将资金划入个人储蓄账户。

特殊情况:

在某些情况下,例如退休、死亡或宣告死亡,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
请注意,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,具体操作大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。

大同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解答!